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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因情妇欲壑难填受贿2489万 把企业家当提款机(2)

2018-12-11 14:02:47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为感谢贾学英,2007年,贾某第一次送了20万元现金,之后陆续给贾学英送钱送物。

2011年,贾学英以儿子用钱之名向贾某借钱。贾某说:“借什么借,孩子用钱,我出就是了。”贾学英则提出,直接给钱风险太大。后来,贾某给贾学英儿子做了一个虚假聘书,将其聘为自己食品公司副总裁,年薪60万元,并付给其4年薪酬240万元。

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贾学英通过家人或直接转账,共收受贾某450万元,用于购买商铺。

许多利益都是交换得来,只是,有的见不得阳光。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贾某的食品企业需要贷款时,贾学英现场办公,帮其顺利争得贷款;贾某的电动汽车企业原本在广州,后想在山东发展,找到贾学英,贾学英给相关地市打招呼,帮助其顺利收购相中的企业;新企业成立后,贾学英以带队参观、给他人打招呼等方式,帮助贾某的企业打开销路。

作为回报,贾某先后送给贾学英共计875万余元的财物。贾某坦言,送钱就是为了感谢贾学英的帮助,还为了和他处好关系,有事可以再找他。

后据贾学英交代,自己曾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还以给行贿人打假借条的手段,企图掩盖受贿犯罪事实。

两年7次,收受同一老板685万元

因早期工作原因,经营一家木业公司的应某20多年前就与贾学英认识,一直保持联系。

2011年3月的一天,应某突然接到贾学英电话,说急需用钱,让准备5万元现金送到他的办公室。

应某考虑到跟贾学英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之前对方还帮自己孩子安排了工作,于是就同意了。

随即,应某从家里拿了5万元现金,装进一个手提袋,送给了在办公室等候的贾学英。

一旦开了口,随后的要钱,仿佛就成了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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