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巍表示,有必要细化传播艾滋病违法犯罪行为的一些司法解释或者意见。“首先这是公众关切的问题,其次这是现实存在的问题。大家对艾滋病的恐慌,对艾滋病信息的恐慌,对艾滋病病原体传播的恐慌,这是一个现存的东西,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并不是这一个事件引发的。这个时候如果再重拳出击是一个好事,也更有宣示效果,制止这种行为,我觉得也是一个好的方式。”
目前,依法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还未出台,朱巍从法律角度强调了几点值得关注的具体内容。“第一是艾滋病携带者的隐私权的范围到底在哪?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知晓;第二,这样的人他(她)的性行为,合法的婚内性行为以及不在婚内的性行为的约束能力,要有说明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在输血在就医时,有一个告知的义务。再比如说对于谣言中所说的这样的行为,不管造没造成严重后果,只要你有这种行为,不管有没有结果,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这肯定需要司法解释;第三,应该明确他的罪名到底是什么?最后一点,我觉得要有一个救济途径,怎么救济,谁来管,怎么报警,这些东西都要写清楚。”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 根据《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122号)和《关于在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5]11号)、《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要求
> 10月12日,“以创业致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高峰论坛在苏州举行。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川 摄 中国青年网苏州10月14日电(记者 李川)共话创新创业,共同致敬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