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声称“纯中药”“纯植物”的保健食品,实则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记者近日调研发现,一些不法商贩通过互联网进货销售造成有毒有害食品追溯难,并在网络平台通过起化名、代号等方式逃避第三方平台和法律监管,让违禁药品“隐身”网络,具有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等新特点,亟须引起重视。
三无产品“隐身”网络售卖含违禁成分
记者近日在检察系统和法院采访了解到,近年来有多起案件涉及网络制售“纯中药”“纯天然”三无保健食品,通过种种方式“隐身”网络逃避监管,查处后发现相关食品药品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成分,以移动互联网为载体作案隐蔽性较强,危害面广。
从为自己网购减肥药的城市年轻妈妈,杜某一步步成为自行包装假药的某中药养生堂网店店主,最终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凭借绕开敏感关键词等手段,杜某通过微信、淘宝等平台累计卖出100余万元的中药减肥胶囊。
“我卖过两种减肥药,网上的商品名分别叫‘加强版老客户专拍’和‘特效老客户专拍198’,商品照片没有放到网上,也没有直接写是减肥药,因为知道这种药品是三无产品,而且淘宝上也不让用‘中药’等字眼描述商品。”杜某说。
据杜某交代,她通过微信等方式联系一位代理减肥药多年的女子薇薇,陆续进货散装减肥药并网购空药瓶和包装标签等自行包装,再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为淘宝店“引流”,平均月销量达200余笔。
根据鉴定机构的检测报告,“中药减肥胶囊(特效型)”中检出了西药成分西布曲明,另一款“纯中药减肥胶囊(加强升级版)”中更是含有西布曲明和酚酞。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两款胶囊应按假药论处。
> 根据《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122号)和《关于在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5]11号)、《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要求
> 10月12日,“以创业致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高峰论坛在苏州举行。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川 摄 中国青年网苏州10月14日电(记者 李川)共话创新创业,共同致敬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