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咋回事?死去多年的男子"复活"犯下命案还育有一子(3)

2018-12-05 09:02:20  潇湘晨报    参与评论()人

释疑

江某是否构成包庇、窝藏罪

娄底中院审理认为,吴某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本案是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

吴某的辩护人提出,吴某没有预谋杀人,而是临时起意实施犯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经法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某实施了具有严重暴力性的故意杀人犯罪,不是较轻的犯罪,对其不予酌情从轻处罚。吴某到案后确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悔罪,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本案中,江某并不了解吴某的详细情况,也不知道其有犯罪行为,江某主观上没有帮助吴某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江某帮助吴某用前夫身份进行登记生活出于吴某虚构无身份证的事实,因此江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窝藏罪。

与此同时,公安派出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未登记的人员办理身份信息,本案中的错误登记一是江某虚假陈述,二是因为年代久远导致人员信息无法进行核对,派出所在过程中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