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北京市住建委:公租房违规不得申请共有产权房(2)

2018-12-04 06:30:01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公租房全面采用人脸识别

《通知》规定,有关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公租房的信息,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承租家庭的一次转租、转借行为,将可能为其家庭成员日后的很多行为带来影响。

《通知》还要求,纳入本市保障房建设计划的公租房项目应全面采用人脸识别、智能门锁等技术,强化人脸识别等技术措施与门禁相结合,实现非承租家庭成员不得随意进入楼栋单元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新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的公租房项目应当安装技防设备,设备采购、安装等所增成本可计入建设成本;在建项目须于竣工前完成安装,所增成本可计入建设成本;已竣工项目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于2019年7月1日前完成改建,改建及运营成本可纳入项目运营管理成本。

公租房巡查机制常态化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从11月12日起,市住建委再次启动全市范围公租房使用监管的新一轮巡查工作,并将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不断规范公租房使用管理。

目前,本轮巡查已抽检公租房项目91个,总体情况良好,存在的个别问题已责令产权单位尽快整改,市住建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公租房转租、转借问题,发现一起严厉处理一起,形成震慑作用。各公租房项目均已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并设专人督办,逐件落实举报线索。广大市民也可通过“12345”非紧急救助热线对发现的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进行举报。

北京晨报记者 王萍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