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丹东市政协原副主席杨乃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乃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送给从事公务的人员财物;违反群众纪律,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项目先建设后审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乃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乃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杨乃文简历
杨乃文,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辽宁建平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1981.09—1985.07 辽宁财经学院基建经济系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学习
1985.07—1990.11 丹东市计委基建计划科工作人员、科员
1990.11—1992.05 丹东市计委基建计划科副科长
1992.05—1993.06 丹东市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办副主任(副科级)
1993.06—1995.12 丹东市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办主任(正科级)
1995.12—1998.06 丹东市计委主任助理、固定资产投资办主任(副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