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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中国“运毒女”的同罪异命:一人无罪一人死刑(6)

2018-11-15 07:59:49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背负着同样的罪名,姜丽和赵虹在监牢内结识。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时,姜丽觉得赵虹有些低落,“她觉得亏欠父母太多,也提过很累、不想再上诉一类的话。”随后,赵虹被换到了死刑犯专门的牢房里,姜丽则在上庭前,把所有的个人用品都分给了还在监狱里的中国姑娘们,她再也不想跨进加影监狱一步,法官的法槌敲响之后,她就随家人离开,什么也不想要了。

姜丽和赵虹同样被指控运毒,介绍她们前往马来西亚的,也是同一名外籍男子,但两人在庭审上的命运,却大相径庭。

对此,陈俊宏律师告诉记者,两人案件比较显著的差异在于,姜丽提供了翔实的信息和照片,来佐证自己是被人利用的,而在赵虹的案件中,缺乏此类证据。之前,曾有证据被前律师比做“双刃剑”,陈俊宏称,他从赵虹那里探得消息,前律师并未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法庭。

陈俊宏表示,依照马来西亚法律,利益是归于被告的,基于此条件,如果一审赢了,后面上诉赢面会更大,现在赵虹这种情况,再上诉时,就只能从一审中寻找技术错漏,“可能法官在审讯过程中,有漏看某个要点;或是之前我们有案例,翻译员给被告做的翻译并没太尽责等。”

逃离大马

本来,按照流程,姜丽在解开手铐之后,应该由移民局的人带走,再去法官领取报告,经过一系列流程后被遣送出境。但前两次被移送回监狱的经历让她们不敢相信移民局,这一次,姜华选择直接带姐姐走。

走出法庭后,在法院办理手续的空档,姜华拦住了移民局的工作人员,一千块,她领走了姐姐姜丽,直奔中国大使馆。

此前,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曾派人去加影监狱探视过服刑的中国籍人员,但对于姜丽这种情况,也未有太多经验。22日下午,大使馆与国内取得联系,先要跟姜丽所在的省份去核实她的身份,核实之后,给她出了一个临时护照,此时,已是24日周三的上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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