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两名中国“运毒女”的同罪异命:一人无罪一人死刑(2)

2018-11-15 07:59:49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终审共有五名法官。姜华告诉记者,开庭后,主控方先发言,对方律师就读了一份文件,之后,姜丽和陈律师也进行发言,没有休庭,法官按了铃,召集所有人来听宣判结果:维持原判,姜丽被宣布无罪。

和之前深一度报道的马来西亚“运毒女”故事类似,2013年,来自江苏的女孩姜丽认识了一名叫Dan的外籍男性。9月,她与Dan在广州见面,两人共同研究服装生意。

2013年11月,Dan要求姜丽带服装样品给自己在马来西亚的朋友,本来,两人是要一起去的,从深圳转香港去往吉隆坡。但在11日临行前,Dan接了一个电话,声称自己有紧急情况需要处理,让姜丽自己先去。在到达吉隆坡机场后,姜丽被发现行李中夹带毒品。

记者通过姜丽家人证实,Dan的社交账号,与记者此前报道中联系的外籍人士love为同一账号。

法院材料翻译显示,被捕后,姜丽向海关出示了Dan的照片,还展示了两人的短信往来,她解释,自己是被骗的。

其实,姜丽在一审时就被判为无罪。但没等她走出法庭,等在旁听席的移民局工作人员就以签证过期为由将她带走。间一般是14天,在这14天中,如果海关不提起上诉,那么当事人就会被以遣送方式送回国;如果海关提起上诉,那么当事人就会被移交至监狱,等着下一轮的开庭。

陈俊宏告诉记者,一审无罪再被送回监狱重新走程序,再上诉的过程也不会太长久,一般是八九个月。

10月20日,姜丽的妹妹姜华(化名)从上海出发去马来西亚,参加最后的一次审判。开庭前,她去加影监狱探视姜丽。姜丽很紧张,尽管这一次判无罪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但两次被移民局带走,那种自由得而复失的情景令她担心不已。隔着玻璃,她跟妹妹说,“没想到你能来看我,我这次是判刑也好,不判刑也好,看到你,我心里头就没遗憾了。”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