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于欢家人因非法吸储获刑 辩护律师:三人均要上诉

2018-11-14 13:44:06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宣判辩护律师称会上诉)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11月14日,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宣判,其父于西明获刑4年,其母苏银霞获刑3年,于欢姐姐于家乐获刑3年6个月。此前,于母遭催债受辱,于欢刺死辱母者引发关注。

刚刚,法制晚报记者从于家乐辩护人、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处获悉,自己已经和于欢家属沟通,其父母及姐姐三人均提起上诉,并在下周前提交正式刑事上诉状。

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宣判 辩护律师称三人均要上诉

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宣判 辩护律师称三人均要上诉

图片来源:山东高法

宣判于欢母亲非法吸储获刑3年父亲获刑4年

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张振永、程笑、樊正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单位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被告人于西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被告人于家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苏银霞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振永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对被告人程笑、被告人樊正安免予刑事处罚。扣押、冻结在案的款项依法发还集资参与人。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