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弘股份终止上市 首只“面值退市股”诞生
深交所11月8日公告,正式作出终止中弘股份股票上市的决定。这意味着,中弘股份成为首只“面值退市股”,公司股票11月16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时间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中弘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11月6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了中弘股份终止上市听证会。会议充分听取中弘股份现场陈述及申辩意见,获取更全面审核信息,同时向当事人明确揭示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及规则条款,确保退市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市场主体的参与权、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同日,上市委员会还召开工作会议,对中弘股份终止上市事项进行审议。
深交所认为,2018年以来,中弘股份陆续披露业绩大额亏损、多项债务逾期、主要项目停工等重大风险事项,投资者通过市场化行为表达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2018年8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面值(1元)。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依据该规定,公司股票于10月19日起停牌。根据11月6日上市委员会的意见,标准客观、事实清晰、依据明确,深交所作出了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自中弘股份相关风险爆发以来,深交所依法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严格信息披露,充分揭示风险,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包括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持续揭示终止上市风险、依法依规做出纪律处分。
另外,根据相关规则,中弘股份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四十五个交易日内,进入“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深交所将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后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安排,公司联系方式和了解公司信息的途径,以保障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中弘股份的股东必须重新履行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后方可进行转让。
深交所表示,退市整理期是为退市公司投资者在公司股票摘牌前提供的最后交易机会,目的是释放风险,投资者要认真阅读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高度关注即将摘牌公司的投资风险。
股价连续低于面值 中弘股份被终止上市
11月8日,深交所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中弘股份成为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深交所在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前,依法依规履行听证程序,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申辩权利。11月6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中弘股份终止上市听证会,充分听取公司现场陈述及申辩意见,获取更全面审核信息,同时向当事人明确揭示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及规则条款,确保退市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市场主体的参与权、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同日,上市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对中弘股份终止上市事项进行审议。根据上市委员会的意见,标准客观、事实清晰、依据明确,深交所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相关规则,中弘股份股票将自2018年11月1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中弘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45个交易日内,进入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深交所将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后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安排,公司联系方式和了解公司信息的途径,以保障投资者权益。
自中弘股份相关风险爆发以来,深交所依法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严格信息披露,充分揭示风险,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严格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坚持退市制度市场化、常态化、法制化,通过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市场化方式切实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联合相关部门支持上市公司纾解发展中的困难,助力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交易权,增强市场活力与信心。
长白山遭查封 北京城建旗下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弘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屋予以查封一案,日前获法院批准执行。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转让及设定他项权利等。
长白山遭查封 据悉,北京城建旗下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弘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屋予以查封一案,日前获法院批准执行。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转让及设定他项权利等
证监会 贾跃亭 乐视网及第一大股东贾跃亭分别于今年4月26日下午、4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乐视网及贾跃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乐视网及贾跃亭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