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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全国道路客运军人优先 随行家属也优先(2)

12月1日起全国道路客运军人优先 随行家属也优先(2)
2018-11-02 12:52:14 北京晚报

在优化候车环境方面,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在重点旅客候车室(区)为军人提供候车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军人候车场所,鼓励其他汽车客运站依自身条件为军人提供舒适候车服务;军人候车场所应设置醒目标识。

在便利化服务方面,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主动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残军人提供热情优质服务;鼓励采取专人全程陪护、预约定制服务、协助亲属进站接送等措施,提供服务车、轮椅等辅助设备,保障行动不便军人安全、便捷出行。

依法优先保障对象:

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校学员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残疾军人、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有效证件包括: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士官退休证、残疾军人证和军校学员证、文职人员证。随同军人及文职人员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可一同随行,不需要提供与本人的关系证明。

国家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作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取得实效。在汽车客运站和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军人优先服务保障措施宣传,为军人依法优先出行营造良好氛围。各汽车客运站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提高军人优先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广大官兵要自觉遵守规定,维护军人良好形象。

【延伸阅读】

8月1日起 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补助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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