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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被盗事件通报:派出所长停职 警犬管理员辞退(4)

2018-10-30 10:53:48  金华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经初步调查,该警犬非警犬基地的特种犬,系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巡逻的警犬,并佩戴项圈。

犯罪嫌疑人朱某、应某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

针对该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并视情作出处理。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严格依法办案,诚挚欢迎媒体和广大网民监督。

针对警方的通报,已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女士说,希望警方公布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警方通报刚开头就是,那一条警犬是散放在派出所门口的。我非常希望,警方可以把当时他们所认为我们偷狗的监控完整视频进行曝光。”

针对警方称两名犯罪嫌疑人知道这条狗是名贵犬种,应女士回应称:“做笔录的时候,确实有问我们,知不知道这狗值多少钱,说出来吓死你。然后我丈夫的回答是,知道,之前养过几条德牧,品相好的小狗值几千,长大了就只值几百了,大狗不值钱。我的回答是不知道。”

应女士称,当时在做笔录时,就强调过她和丈夫曾经仔细翻过项圈,没有信息,却被民警告知,没有规定养的狗项圈里要有号码信息。

从目前各方披露的信息来看,应女士夫妻的行为,是盗窃警犬还是救助流浪狗?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杨文战律师认为,他倾向认为这对夫妻是救助行为。“这狗没有在公安机关的控制区域,散养的,没有人员看护,这种状态下,就是捡,而不是偷盗。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对这条警犬的管理是有问题的。”

除了案件实体存在一定争议,也有法律界人士关注此案涉及的办案程序。

资深律师乔烽认为,从目前已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存在多处涉嫌程序违法的问题。比如,作为利害相关人,此案的刑事侦查,多湖派出所应当回避。“多湖派出所是受害人,又是本案侦查程序中的具体办案单位,这就与刑事诉讼立案管辖权的规定是直接冲突的,涉嫌违反了法定程序的违法行为。”

金华市金东公安分局昨晚给中国之声发来情况通报的同时,记者提出就通报内容进行电话采访,未得到对方的回复。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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