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害分类
根据损害严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情形:
(一)一般残疾。因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造成关联损害,导致轻度、中度残疾,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的。
(二)重度残疾或瘫痪。因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造成关联损害,导致重度、极重度残疾,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的。
(三)死亡。因预防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造成关联损害,导致死亡的。
二、损害关联性认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损害与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具有关联性。
(一)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后1年内,产生已知具有相关性的不良反应或损害症状、体征,进而导致残疾、瘫痪或死亡的。
(二)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后1年内,发生残疾、瘫痪或死亡,排除其他明确原因的。
三、损害认定标准
(一)一般残疾。基本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或能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脊柱强(僵)直;
2.双足失去功能;
3.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4.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5.类似上述的其他功能障碍。
(二)重度残疾或瘫痪。基本上不能或完全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偏瘫或截瘫,肢体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3.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4.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5.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6.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7.意识消失;
8.采用专门设施维持生命;
如果已接种长春长生的狂犬病疫苗且尚未完成程序,怎么办?对此,市疾控中心表示,尚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可使用另一品牌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继续按原程序完成全程接种。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赵文君)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齐中熙、赵文君)国家药监局负责人22日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