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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大学生业务员贪污公款20余万元 逃亡20年被捕(3)

2018-10-16 10:30:16  重庆晨报    参与评论()人

岳某某告诉父母,自己挪用了货款,不能回烟厂上班。直到2017年,检察机关找到岳某某父母,劝岳某某自首,他的父母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此后,他的父母也找人带话,让岳某某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因为没有合法的身份,岳某某的发财梦早已梦碎。1998年-2008年间,他只能断断续续在外打零工挣钱。2008年至被抓捕前,他和妻子一直在经营保健品生意。

2018年4月22日,岳某某在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暴露行踪。四川省警方核实后,派出民警蹲守,于4月23日凌晨4点将其抓获。

岳某某被抓的地方正是他现在的家,在居住登记的信息一栏,填写着他妻子(未办理结婚登记)和女儿的名字。所谓“不让妻儿受影响”的承诺,也成了空谈。

2018年4月23日,岳某某被抓获归案;同年5月17日,他清退全部赃款共21.7450万元。

黔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岳某某利用担任国有企业业务员处理货物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黔江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岳某某犯贪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岳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已清退全部赃款,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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