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女歌手遭前男友情色威胁 20万人请愿严惩发布者(2)

2018-10-10 09:27:03    环球时报  参与评论()人

《东亚日报》8日称,韩国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拍摄视频或外泄视频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1000韩元约为6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如获得对方同意后拍摄,但擅自外泄视频,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款。但现实中,对于“报复型情色片”发布者的处罚力度往往过轻,实际被判坐牢的比例不到1成。防止性暴力犯罪领域专业律师金载莲表示,大部分嫌疑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会谎称自己手机或电脑丢失,视频是被别人拿去公布的。司法机关大多判处嫌疑人缓刑或罚款。韩国女性律师协会理事张尹美表示,“情色威胁”是抹杀人格的犯罪行为,若视频存在被第三人观看的风险,会给受害者带去巨大恐惧感。因此,法院在量刑时应予以加重处罚。

“实施‘情色威胁’的嫌疑人入狱的比例仅为8.7%”,Edaily新闻网9日以此为题报道称,2012年~2017年间的数据显示,性暴力犯罪案件(利用摄像机拍摄视频)一审判决中,处以有期徒刑(实际坐牢)的比例仅为8.7%。最多的是罚款(55%),其余为缓刑(27.8%)以及暂缓宣判(5%)。而这些案件中,99%的被告都是男性。

“具荷拉事件”发酵后,引起韩国政界和法律界关注,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也被提到议事日程。据韩国MBC电视台8日报道,国会议员金京镇当天就“具荷拉事件”表示,具荷拉男友给她发去性爱视频,是一种无声的恐吓与威胁,暗示“你要乖乖听我话”。按照现行法律,双方协议下拍摄的视频若外泄,是难以将嫌疑人绳之以法的。目前,相关法律的修订案已提交至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修订内容规定一旦性爱视频外泄,将直接判处嫌疑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排除缓刑、罚款等处罚方式。据悉,韩国法务部也在推动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对于擅自偷拍和发布私密视频的违法人员,将处以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嫌疑人若被判有罪,只能去坐牢,没有“罚款”等其他替代方式。

(责任编辑:费琪 CN001、刘敏丹 CN012)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