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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院3年病情已稳定拒出院 医院起诉索要41万(3)

2018-10-10 07:46:31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琴与张从为同母异父的兄妹,张从现已离婚,曾育有一子,现已死亡,其父母均已死亡。法院认为,王琴自2018年6月25日被顺义区人民法院指定为张从的监护人,其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非代为清偿费用。且无论是张从因交通事故受伤,还是此后发生的相关费用,彼时王琴都还没有被指定为张从的监护人,对上述事故和费用的发生并无过错或失职。因此怀柔医院要求被告王琴给付相应费用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张从本人给付原告怀柔医院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鉴定费共计41万余元;其法定监护人王琴负责到怀柔医院协助办理张从的出院手续并将张从接离北京怀柔医院。

(文中采访人物系化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令晗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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