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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院3年病情已稳定拒出院 医院起诉索要41万

2018-10-10 07:46:31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老人住院三年拒出院医院起诉索治疗费

2014年,时年66岁的张从被车撞伤,后被送往怀柔医院接受治疗。但直到其病情平稳、可以出院,也没有家属前来探望,更遑论缴纳治疗费用,他本人也始终拒绝出院。此后,张从老人一口气住院三年多。2018年6月,怀柔医院以无力承担其治疗为由,将张从及其监护人王琴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1万余元。

但王琴表示,自己和张从虽是同母异父的兄妹,但已经40多年没有联系。如今她也年事较高,名下并无住所,只能借住在亲戚家,无力接张从出院。近日,怀柔法院一审审结此案,判决张从本人支付怀柔医院医疗费等41万余元,由其法定监护人王琴协助办理出院手续并将张从接离北京怀柔医院。

医院

患者病情稳定却拒绝出院

怀柔医院诉称,2014年12月27日11时许,时年66岁的张从因交通事故被送至该院急诊科救治,当时身边并无家属陪同。老人入院后,被诊断为脑挫伤(双额)等。后经该院SICU(外科重症监护室)、神经外科、骨科等相关专家会诊治疗一年多时间,老人病情趋于稳定,达到出院条件,但是其本人拒绝出院。

据怀柔医院介绍,张从入院至今已经三年有余,由于老人被送到医院时身边没有亲属陪同,医院本着“治病救人优先”的原则对其进行了诊治,所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一直由医院进行垫付。截至2018年4月28日,老人在该院累计医疗费122867.2元,垫付的护理费为213480元,共计336347.2元,并且费用还在持续增加。

怀柔医院表示,其作为公立医疗机构已经无力继续承担相关费用。2018年3月23日,张从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2018年6月25日,其同母异父的妹妹王琴被法院指定为张从的监护人,至此张从的诉讼资格和诉讼权利已经获得充分保障。医院与张从之间系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张从作为患者应该及时缴纳医疗费并配合院方治疗,在其病症达到出院标准时应当按时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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