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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首次点名网约车涉嫌行业垄断,向谁亮剑?(2)

2018-09-29 06:26:01    央视网  参与评论()人

央视解读

是否涉嫌行业垄断?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目前,商务部针对滴滴的反垄断调查是否会有新的进展尚未可知。我们相信执法部门会在依法行政、审慎认定、公开、公正的基础上,给公众以真实、准确的反馈。

从未经申报便与优步中国合并,到“一刀切”的整改,滴滴的这些行为是否涉嫌行业垄断,这该如何判断?

判断滴滴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业垄断行为,首先要判断其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十八条,判断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要从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市场的竞争状况、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等综合因素来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同时第十九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即可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相关数据表明,早在2015年滴滴与快的合并之时,滴滴所占的网约车市场份额保守估算就已达90%以上。而2017年的专车市场份额,滴滴已独占92.5%。滴滴CEO程维甚至断言:网约车竞争在2016年就结束了。因此,基于滴滴当前在网约车市场所占据的份额及“一家独大”的运营现状,其在网约车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不存在太多争议。

不过,正如一些专家提到的,网约车亦属于城市出行领域,能否仅以网约车市场份额来判断滴滴的市场支配地位,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或许正是这个原因,相关部门迟迟也没有作出结论。那么,交通运输部检查组认为滴滴等网约车平台涉嫌行业垄断,其意义何在?对此,外界有两种看法,有人认为交通运输部有这个表态是好的,但是反垄断这个问题并不属于交通运输部的管辖范围。之前就滴滴和优步合并是否涉嫌垄断进行调查的也是商务部。但也有人认为,以交通运输部的这一表态为起点,最终有助于作出滴滴等网约车平台确实存在行业垄断这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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