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人取10万被阻对民警拳脚相加)
孙维斌在工作中(本人供图)
插图赵健
因资金流向不明,78岁老人在银行取款10万受到劝阻,阻拦民警竟被拳脚相加。民警打不还手,并与其家人将老人劝回家。目前,警方就此事是否涉及诈骗展开调查。
老人跟着
陌生“亲戚”来取钱
9月26日下午3时许,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民警孙维斌接到东湖路上一家银行求助。银行内,78岁老人何翠玲在一中年男子的陪伴下要求取款10万元,然而在取款过程中,老人对于钱款用途闪烁其词,中年人也一直在远处观望。
异常情况引起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警觉——
“老人走到柜台,要求取款,按道理取款是不需要与民警联系的,但是老人的取款额达到10万元。”当值的银行大堂经理黄欣介绍,为防止电信诈骗,武昌区公安分局要求:每一名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在银行汇款时,都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辖区派出所民警,民警核实无问题后,老人才可进行汇款。
取款过程中,柜面工作人员也注意到,在询问老人取款用途和中年男子身份时,老人回应前后不一。“老人先说需要治疗,后说要购买保健品;对于中年男子身份则称是自己的侄儿,随后又称其为熟人。”
黄欣建议老人联系家人,确认资金流向是否安全再取款。在劝阻老人的同时,黄欣已暗自拨打了报警电话,而此时的孙维斌正火速赶往现场。
为取款,老人对民警拳脚相加
在孙维斌看来,老人一次性取款10万元,资金流向与家人是否知晓都应该了解清楚,避免资金安全受到威胁,这应该是一次常规的资金安全检查与反诈骗宣传。然而,他赶到现场时,老人依然要求完成取款。此前,中年男子早已偷偷溜走。
“我是警察,您别急,您取钱的目的是什么,中年男子和您是什么关系?”老人面对问话,回答依然前后不一。
“10万元是您大半辈子攒下的,一定要确保安全。”孙维斌提出希望和老人子女取得联系。一时间,老人激烈反对,表示钱款属于自己,不需要经过子女同意。
进入银行后台,孙维斌查看了老人身份证,了解其个人信息,并获知了老人家人的联系方式。
为避免老人遭遇诈骗,孙维斌与老人的一名子女赵毅联系,赵毅接听电话后,立即建议民警暂停母亲的10万元取款。
听到孙维斌与孩子通话,老人被激怒,她首先踢打孙维斌两脚,接着又用拳头击打孙维斌身体两次。为了避免老人受伤,孙维斌没敢移动身体,任凭其击打。
撒完气的老人要求离开银行,为避免老人情绪再被激化,孙维斌与赵毅等家人沟通后,赵毅家人谎称赵毅在家有意外,让老人尽快回家。老人心疼赵毅,闻讯后迅速回家。
目前,武昌警方已就老人是否受骗展开调查。
面对“挨打”,警官微微一笑
警方初查发现,事发前,有人加何翠玲为微信好友,并介绍金融业务,因其收益不菲,何翠玲动心。26日,一陌生男子随何翠玲从汉正街来到武昌区东湖路取款,何翠玲未向家人说明此事。
对于为何警觉老人钱款去向,孙维斌解释,在与老人沟通中,老人称金融业务有不菲回报,类似于高息揽存。(所谓高息揽存,是指用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老人年事已高,没觉得太疼,只要能够阻止不明资金流向、保护老人资金安全,一切都是值得的。”孙维斌说,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威胁人民财产安全,作为民警,有义务和责任前往调查,拦截损失。而对于老人拳脚相向,孙维斌只是微微一笑。
“感谢孙警官的认真负责,我要代母亲向他道歉。”26日当天,赵毅找到孙维斌,为母亲的冲动之举表达歉意,并向他表示感谢。
(为保护个人隐私,文中黄欣、赵毅与何翠玲为化名)
相关案例
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马某担任武汉一家胸科医院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后以该医院需要资金为由,通过下发公司文件,承诺支付2%至6%不等月息、转让股权等方式,向本单位员工万某等24人吸收资金共计224.1万元,向社会单位及个人李某等15人(单位)吸收资金共计5694万元,总计吸收资金5918万元。至案发,上述资金本金仍未归还,马某后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警方提醒,市民存款还是应该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切莫贪图所谓的高收益,高息揽存很诱人,但造成公众资金损失的情形时有发生。
原标题:67岁老汉跳入4米深渠自杀 只因女护工不理他了6月21日上午9点多,陕西汉中市公安局南区派出所接到警情,说是一名老年男子跳入深水渠中自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