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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不配合巡察被免职 不“露面”还擅自外出考察(2)

2018-09-24 07:36:00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长沙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沈泽林介绍:“4月2日巡察组正式进驻,樊安未露面;清明小长假后的4月8日,他仍未现身。”

不仅如此,“隐身”的樊安还在未向市司法局和长沙市委第五巡察组报告的情况下,于4月9日擅自外出去省内某市强制戒毒所考察。

巡察期间,樊安始终未与巡察组接触,他时开时关的手机,成为了巡察组唯一能与他沟通的工具。

欲盖弥彰的休假请假

“所长,我想申请休假,但是我又要负责巡察联络。”4月3日,巡察进驻的第二天,负责巡察联络协调的办公室主任肖某向樊安递上休假申请。

“没问题,去休吧,我签字。”樊安大笔一挥,违规批准了肖某的假。

樊安心里很清楚,巡察动员会上明确提出被巡察单位人员巡察期间应在岗待命,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但同时他更明白,肖某作为办公室主任,掌握着一些“核心”问题,他的请假,意味着巡察组与问题线索间缺少了“关联”,没有了“证据链”,一些问题也就无法证实。

除此之外,樊安还违规批准了另一名重点岗位人员的休假申请,休假时间也正好处于巡察组进驻巡察期间。他还擅自修改了已经审定的接受巡察工作方案,将原定的巡察联络员肖某改成陈某。樊安认为,只要自己不出事,这些违规违纪都“不是事儿”。

当巡察组欲与肖某联络巡察工作、调阅相关资料时,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递给巡察组的却是肖某的请假条。

“巡察组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这是典型的不讲政治、不讲规矩的行为。”詹立明坦言,樊安的种种反常表现让人感觉他“心中有鬼”,欲盖弥彰。

“巡察期间,樊安本人不露面,重要岗位人员又不在岗,导致对接不顺畅,我们无法顺利开展谈话,无法及时获取所需财务资料,巡察工作严重受阻,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沈泽林对此记忆犹新,4月9日,因巡察难以深入推进,巡察组只得暂时撤出了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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