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9月15日电(记者周润健)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天津市金融局等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提出举报非法集资可最高一次性奖励5万元。
天津市提出,举报人可通过四种途径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拨打“23601731”非法集资举报平台电话,“8890”便民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23990110”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法律咨询服务专线举报;登录“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平台,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网上举报;通过电子邮箱举报;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天津市表示,被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筛选后,对被举报的企业或个人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开展初步调查的,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被举报的企业或个人涉嫌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或司法处置的,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被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是全国、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酌情可以给予举报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为保护举报人,天津市还明确规定,参与举报奖励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漏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法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非法集资失信名单 江西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1日公布第一批45名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名单:包括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判处监禁刑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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