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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灭门案宣判:四被告被判死刑 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8-09-15 10:22:32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青岛灭门案宣判

青岛灭门案宣判

原标题:“青岛城阳灭门案”一审宣判 四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

新华社青岛9月14日电(记者张旭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备受关注的“青岛城阳灭门案”一审宣判,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忠吉与被告人李晨华系夫妻,李忠吉系被告人李钟植、金善今夫妇养子。2017年10月,四被告人租住被害人纪某某、蒋某某夫妇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某小区单元楼601室。纪某某、蒋某某与子女被害人纪某雪、纪某龙一家居住在同单元702室。

因李忠吉一家未支付房租,纪某某、蒋某某多次到601室催要。李忠吉遂起意劫取纪某某一家财物,并与另外三名被告人商定将纪某某一家逐一骗至601室,分别进行捆绑控制,如遇反抗就杀死。

去年11月14日18时许,被告人李忠吉至702室以电视损坏为由将纪某某骗至601室,趁纪某某不备,用手捂住其口部,持单刃刀将其控制。后李忠吉又将蒋某某、纪某龙骗至601室,因两人反抗,李忠吉、李钟植用手捂住其口鼻致其死亡。

随后,李忠吉与李钟植以取合同为由骗纪某雪打开702室房门,二人进入室内后捂压纪某雪口鼻,并用绳子将纪某雪捆绑控制。李忠吉趁纪某雪昏迷之际将其强奸,后纪某雪死亡。其间,李忠吉从702室劫得现金人民币4700余元、天王牌手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75元)等物品。

当日23时30分许,四名被告人用绳子将纪某某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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