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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人潜逃22年 变身寺庙住持生儿育女身家千万(4)

男子杀人潜逃22年 变身寺庙住持生儿育女身家千万(4)
2018-09-07 07:40:53 重庆晨报

时隔23年,法院今日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故意杀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从原籍返回天津,于深夜到了被害人值班的厂区,进入值班室后直接采取作案行为,通过其客观行为足以反映其真实意图。而对于本案中被告是否有坦白情节,公诉人指出,刘某某在到案初期并没有如实反映情况。对于其辩护人提到刘某某的供述对警方破案起到重大作用,公诉机关表示侦查机关在20多年前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已经采集了非常多的有效证据,并通过证据确定了刘某某的罪行,本案不是根据刘某某到案之后的供述去取证,而是根据其供述与现有的客观证据对比是否相吻合。而对于本案中薛印福是否实施了强奸行为,并没有有效证据。

检方给出的理由如下:罗某某在刘某某到案之后的供述中,前两次并未提及薛印福对其进行强奸,在第三次供述中表示因前两次供述中碍于面子,所以没有提及。除此之外,目前并没有其他有效证据。

从左至右为代理律师、被害人弟弟和被害人女儿

从左至右为代理律师、被害人弟弟和被害人女儿

此案中,原告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志勇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因琐事预谋杀人,而且实施杀人行为时手段极其残忍,力度非常之大,七处伤痕均是位于被害人头部,每一次击打均是追求被害人死亡,充分证明了被告人刘某某犯罪行为的恶劣性;被告人在犯故意杀人罪后,又盗窃被害人薛印福的手表和工厂的现金,没有任何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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