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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诉罗昌平案二审开庭

2018-08-15 07:01:01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媒体人罗昌平今年年初在其个人微博上称,百度为打击“今日头条”,专门成立了一个所谓的“打头办”部门。为证清白,百度将罗昌平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百度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罗昌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昨天上午,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起诉:“打头办”系捏造

今年1月23日,罗昌平在其实名认证的个人新浪微博中发布内容为“百度有一个‘打头办’”的文章,并配有三张图片作为文章的组成内容。该文一经发布,在极短的时间内成为公众及媒体热点话题。

百度网讯公司、百度在线公司认为罗昌平捏造百度成立“打击今日头条办公室”事实,同时使用罗列未经核实的虚假“微信朋友圈”信息的方式,虚构相关“打击今日头条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内容。其行为对公司的形象及社会评价造成了严重损害,构成名誉权侵权,故诉至法院要求罗昌平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0万余元。

  一审:构成虚假陈述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罗昌平的博文在无相应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公开传播百度公司专门成立打击竞争对手“今日头条”的“打头办”,指使其员工专门从事打击“今日头条”的相关工作并给予丰厚报酬的情况,但罗昌平未向法院提交相关事实的充分依据。据查,其提交的所谓事实依据并非权威消息来源,至其发布涉案文章时并无相应证据证明其所述属实,涉案文章的相关言论已构成虚假事实陈述。

法院表示,原告系上市知名企业,而“今日头条”系后起的成长型互联网企业,百度相对于“今日头条”具有相对的行业地位优势。涉案博文在缺乏充分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以肯定口吻公开传播百度公司成立专门机构不正当打击后起竞争对手的事情,该传播具有明显的诽谤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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