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前的头一天(1995年11月14日)上午,两人来到瓦房店市集贸大厦,走到二楼何某卖烟摊位时,那某随口问了一句:“中华烟多少钱?”何某见那某、姜某两人是学生打扮,没有理会。那某又追问了一句,何某说:“你能买得起吗?”这句话刺痛了两人的心。
下楼后,两人研究要“教训”一下何某,顺便抢些钱,最后决定待何某下班后跟踪,实施报复。两人准备了斧子、尖刀、手套等作案工具,在何某下班时跟踪到何某家。见何某家中有一男子,决定凌晨实施报复。第二天凌晨两点,两人翻墙进院,撬开门,动了手。
姜某离校时,还带着一本《线性代数》准备学习,没料到这本书在翻墙逃跑时掉在了现场。
潜逃22年改名换姓娶妻生子
瓦房店市警方经多年实地查找,最终确定陕西咸阳市三原县一个叫“仲伟”的男子就是姜某。2017年9月1日中午,侦查员将姜某抓获。姜某交代,潜逃后,他在山东、河南等地以打零工为生,改名叫“仲伟”。1997年,姜某回到陕西,并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已经生了一男一女。姜某说,他从没有回过丹东老家,也没与家人联系过。
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十五年
2018年2月9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姜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姜某伙同他人以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的后果,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关于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根据二名被告人的供述、尸检结果等现有证据,姜某持斧砍击被害人那某某的行为,并非直接致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同时考虑到姜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通过赔偿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姜某从轻处罚。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姜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佟亮
原标题:蹭网被驱赶,大学生竟放火泄愤2017年9月9日凌晨,正在巡逻的民警突然发现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大田路路口附近有一辆自行车和一部燃气助动车正在燃烧,向东不远处还有一辆共享单车和一堆垃圾在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