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商部门通过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2017年4月5日该公司已被西安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在该企业的公示栏中,还有一则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8年5月22日的处罚决定书,上面显示“未缴纳罚款。”
开发商是否办理了预售许可?
7月16日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询问时,该处一位负责办理预售的工作人员表示,长庆坊二期共有3栋楼,分别为1号、2号、3号楼,已在2014年10月给其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
但在该局《2018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第六批)中,西安华浙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长庆坊二期”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罚款29万,即上述5月22日的处罚决定书。
那么“长庆坊二期”是否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说是部分楼栋办理了呢?
在《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市房预售字第2014337号中,华商报记者看到,只有1#住宅及商业裙楼注明建筑面积为56805.63平方米,其余的3号商业楼、2号住宅,建筑面积这一栏为空。
7月23日,华商报记者再次采访该局,并对此事进行了核实。该局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介绍,《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市房预售字第2014337号上,标注的“建筑面积为56805.63平方米”是房管部门准许销售的面积。
针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一事,该局执法监察队工作人员介绍,“长庆坊二期”地面以上楼层取得了《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地面下的区域并未取得《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该局处罚的位置,就是这部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