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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假公章,牵出1200万元征地拆迁违纪违法案

2018-08-05 06:31: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贵阳8月4日电题:一枚假公章,牵出1200万元征地拆迁违纪违法案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李惊亚

一枚小小的假公章,牵扯出数名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农村党员参与,涉案金额1200多万元的征地拆迁违纪违法案件。近日,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纪委监委对此案进行了严肃查处。

死亡人员“现场委托”征拆,一枚假公章撕开“案中案”

案件线索源于一封匿名举报信。2017年9月,观山湖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称观山湖区某村村民已经死亡多年,却有人冒用他的户籍资料征拆房屋。

“根据我们的经验,征地拆迁领域诈骗案都是表面现象,往往有职务犯罪隐藏在背后,这引起了我们的高度警觉。”观山湖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征拆档案里死者竟然“现场委托”他人代签征拆协议及领取征拆款,被委托人是村里的征拆工作人员王某。而王某是村主任朱某招聘进村的,2008年以来一直从事征拆,还多次代理朱某亲属等人的征拆,朱某母亲的房屋两次被征拆。另一个代理人为在本村经营洗车场的卢某,他代理的征拆中有外区户籍,相关部门出具虚假证明,被套取的征拆资金巨大。

种种迹象表明,这不是一桩简单的诈骗案,王某、卢某背后必有“高人”。

“我们同时将王某和卢某带走谈话,王某疑虑重重、欲言又止,不愿意交代问题,而卢某因为涉案不深,谈话中泪流满面。”办案人员说。

卢某交代其与王某均受村主任朱某指使,而朱某之所以能办成别人办不成的事,是因为有原观山湖区确权中心工作人员赵某“帮忙”。赵某还曾帮助卢某造假户籍资料,将外地人卢某的老婆伪造成本区外迁人员,以拆迁赵某修建的违法建筑,得到安置补偿。

办案人员决定立即对王某和卢某的办公地点进行搜查。在村委会王某的办公室,发现一枚刻有“观山湖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印章,经确认是枚假公章。

伪造公文印章已触犯了刑法。当这个关键证据摆在面前时,一直消极抵抗调查的王某的心理防线被完全击破,也彻底撕开了这个“案中案”的口子。

据王某交代,自己和朱某私自雕刻公章,是为了伪造一个土地征收公告,将原先承包村集体一块土地的外村人赶走,他们收回土地转包给别人。目的达到后,他们受到启发,开始大肆修建违法建筑,利用他人、死亡人员户籍资料,伪造土地使用证、规划证等手段,骗取征拆资金。

涉案金额1200万元,“团队”中最高级别为正科

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对朱某家进行突击搜查。搜查中,朱某老婆神色慌张、言辞紧张,多次企图避开注意,让家人将一包东西偷偷带出门。这个细节引起办案人员注意,后从其家人携带的一个不起眼的黑色塑料袋中搜查出现金35万元,经讯问进而发现朱某名下一张银行卡中有170多万元存款。

“这张银行卡的流水都是从征拆部门流出的,我们和之前的资料一对比,他做了哪些事,清清楚楚。”办案人员说。

据朱某交代,他多次贿赂国家公职人员赵某,伙同卢某等人,在多起项目中伪造征拆材料骗取国家征拆资金。

“我们在赵某家中搜出大量茅台酒,而且很多年份的都有,一个股级干部,个人收入和大量囤入高档酒的现状极不匹配,这也成为在讯问过程中打消赵某负隅顽抗心理的一记重拳。”办案人员说。

赵某交代,这些茅台酒都是别人请他“帮忙”办事时送的。赵某除了帮别人办征拆,自己也在外大肆修建违法建筑。他利用自己曾在观山湖区某乡镇确权办工作的职务便利,绕开村组、乡镇、国土等部门把关审核,用他人户籍资料,把自家修的房子合法化,大量套取国家征拆款。

经过近三个月的调查,观山湖区纪委监委先后对王某、卢某、赵某、朱某立案审查并采取了留置措施。目前,已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其中职务级别最高的为正科级,10余名村干部、农村党员涉嫌违纪违法,5名犯罪嫌疑人面临司法追究,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已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社会震慑作用越发显现,涉嫌违纪的6名公职人员,主动到区纪委监委交代自己的问题。

“案件时间段是从2008年到2013年,正是观山湖区开发建设初期,他们钻了政策和监管的漏洞。之后政策逐渐调整完善,监管力度加大,征拆方面的案件越来越少。”办案人员说。

乡村振兴中,还应提防“蛀虫”

观山湖区纪委监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本案专案组副组长汪元甫分析认为,征地拆迁方面违纪违法呈现三大特点:

——犯罪隐蔽性强。常常是诈骗、渎职、贿赂,一般犯罪和职务犯罪交织,表面看好像是一般犯罪,如果对当地征拆政策操作模式不了解,不深究很难发现贪污、渎职。由于犯罪对象是国家征拆资金,对个人损害少,举报线索也不多。

——关联人员多。有村民、村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互给方便结成利益链,从买卖土地、修建违法建筑、买卖户头、伪造假资料假公章、套取资金,“一条龙操作”、下游人员多,很多村民被利用后,得个三、五万元卖户籍资料的钱。

——社会危害性大。部分国家公职人员被腐化,村组织在群众中公信力受影响,在村民中滋生投机暴富的思想。一些人把自己土地“种房”之后,又买其他人“种”的,得到征拆款后大肆挥霍,赌博等社会问题滋生。

令人吃惊的是,同村人对朱某的评价竟然不错。该村一名党员告诉记者:“朱某工作能力强,待人比较随和,给村里带来实惠,这些年很多家庭都富了起来。”

“这个村是观山湖区最早开发的一批村庄,随着开发壮大,从农村变为城市面貌,村集体经济收入也比较可观。”该村所在社区的党委书记告诉记者。朱某家境富裕,家庭幸福,但面对利益,他的人生价值观迷失,最终滑向犯罪深渊。

据他介绍,近期,社区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以朱某等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夯实社区党风廉政基础。

“这起案件的警示意义还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必须提防类似的‘蛀虫’。”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梅志罡说。目前,我国不少乡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基层民主监督能力相对较弱,村组干部容易失去监督,对资金采取不恰当处置。

梅志罡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国家资金拨付过程中的审计监督,另一方面,加强对干部的素质教育,把基层民主监督夯紧夯实,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避免“小官巨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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