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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村主任殴打不配合会议签到的群众 被党内警告

2018-08-04 12:57:54  云南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6月,在鱼洞村扶贫入户调查工作群众会议期间,因群众不配合会议签到,汪武兵用语不文明、作风粗暴、殴打群众,导致被打群众亲属多次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汪武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彝良县牛街镇小干溪村党总支副书记柯大雄违规侵占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和群众社会抚养费等问题。

2016年5月,柯大雄在负责组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中,将该工程发包给本村村民建设后,又参与承揽部分项目工程建设,并利用职务之便将应由本人上缴的工程建设税款9186.41元在整村推进项目款中列支;2016年1月,柯大雄将超生对象缴纳的3000元社会抚养费占为己用。柯大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6、威信县扎西镇小坝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张定波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5年11月,在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时,因张定波弟弟在2013年已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补助,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暂不考虑将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张定波拒不执行集体决定,仍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制作表册上报,使其弟被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张定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依法罢免其小坝村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7、盐津县豆沙镇石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友春优亲厚友问题。

在落实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过程中,徐友春利用职务之便,以1户非建档立卡户名义为其妹向豆沙镇政府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名额1个,并获得安置房。徐友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妹违规获得的安置房予以退还。

8、大关县吉利镇吉利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唐玉明优亲厚友、侵占群众修建村组公路筹资款等问题。

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期间,唐玉明未执行县、镇关于清理村干部父母违规享受低保对象的要求,其父母违规享受低保金共计16284元;2015年11月,唐玉明以村委会保管为由,将该村茶园、龙墉两个村民小组修建村组公路的12万元筹资款一直占用至2017年4月才退还村民;2016年8月,在实施整乡推进太阳能安装项目中,唐玉明违规获利25550元;唐玉明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唐玉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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