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30余万旅行社相关人员被捕
在上述这起案件中,公安部门还首次通过涉案线索逮捕了两名向昆明仟悦旅行社提供游客的组团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这两人在为仟悦旅行社提供游客的过程中,非法受贿达130余万元,其行为已经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从昆明仟悦旅行社法人毛某某的个人银行流水中发现了重要线索,目标直指上游两家组团旅行社的负责人赵某某和李某某。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张庭昇:这个是赵某某的个人银行帐户,像2017年1月3日转了40800元,这笔钱通过公安机关调查,这笔钱就是组团社把游客有偿介绍给毛某某之后,毛某某按照人头费的方式,也就是好处费的方式转到了赵某某的个人帐户。
发现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即奔赴北京和深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和李某某。
北京某旅游企业涉案人员赵某某:我最开始的想法是想提高一下我们公司客户的粘性,正好云南有这种旅游的模式,就是低价的旅游模式。
记者:相当于你送客户免费游?
北京某旅游企业涉案人员赵某某:对,是这样的概念。
赵某某告诉记者,从2017年开始,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仟悦旅行社组织了大量低团费、甚至免团费的游客,而每向仟悦旅行社输送一名游客,他个人就能获得50至200元的人头费。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仟悦旅行社法人毛某某通过个人账户,向北京组团社赵某某、深圳组团社李某某的个人账户,累计打款130余万元。
目前,包括地接旅行社法人毛某某、组团社赵某某、李某某以及多家购物店负责人和部分导游在内的31人,因涉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