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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号命案”犯罪嫌疑人落网 杀害两人潜逃28年

2018-08-02 08:51:03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经讯问,王某承认了自己的不法行为。他交代,1990年,自己在青浦某职业技术学校读书,当时还不满18岁。顾先生是王某同学的哥哥,案发前,王某曾几次到顾先生家玩游戏。

案发当天,王某逃课溜进顾先生家,在客厅翻找游戏机。顾先生的妻子闻声从卧室走出来,发现有陌生人在客厅,于是大喊“抓贼”。在慌张中,王某试图捂住其嘴。在随后的肢体冲突中,王某将其锁喉致其窒息而死。接着,王某发现屋内有婴儿哭闹,便将其扔到衣柜中,而当民警赶到时,婴儿已经没了气息。

 曾犯案被判刑

王某交代说,案发后,他连夜乘火车逃走,几年间辗转多地。1997年,王某以自己是孤儿为由托人帮着办理了一张名为徐某的身份证。

在取得新身份后,王某和朋友共同开了一家发廊。为了快速挣钱,他们招揽了一些妇女在发廊内从事非法活动。1998年,发廊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处,王某因容留妇女卖淫被劳动教养半年。

1999年初,王某独自到浙江杭州谋生,在西湖景区卖花。有一次,王某在送花时偷了客户办公室里的一块表,因此被警察抓获,后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刑满释放后,王某辛苦打拼,开了一家饭店并组建了家庭,生意红火时接连开了好几家店面,收入颇丰。

2016年,王某把户口迁到了安徽宁国,没想到还是被警方抓获。

“28年来,我没有睡过一个好觉,经常做噩梦,梦到警察破门而入把我抓走。”王某对检察官哭诉说。

“其实,2017年我独自开车到上海参加培训,路过青浦时远远望了几眼。”王某低下了头。

 说“法”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28年前的故意杀人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震惊之余,行凶原因令人唏嘘不已。

王某与被害母女并无过节儿,但因自己的一念之差和冲动,不但毁了自己,也让被害家庭承受了永久的伤痛,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

此外,我院在接到案件后及时全面审查全案证据,发现28年前对该案的侦查相关文书材料多是手写,现场勘验也是手画图纸而成,系在现场勘验后通过指纹比对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时隔28年,当时的案件侦查人员均已不在岗,过去受条件所限,检材保存不易,勘验所得内容均用照片等形式留存。为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我院对旧案的侦查卷宗材料进行重新梳理,协助公安机关及时补正、排除非法证据,形成证据锁链,推动案件起诉。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林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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