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该团伙暴力性、组织性、垄断性明显。”办案检察官补充说,“有人认为刘永添等人的势力离开了刘村就无从体现,我们认为正因为外人做不了刘村的工程,才证实了刘永添等人的犯罪组织性。”
审查起诉中,检察机关还发现,刘永添从一开始就做好了规避侦查的准备。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在前期,刘永添在公司持有股份,到了后期,其“抽身”而出不再持有任何股份。
2018年2月10日,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永添、陈镜登、刘永东、朱志高4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对其分别决定执行二十年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至三年不等。对刘永添并处没收财产5020万元,罚金120万元;对陈镜登等3人各并处没收财产3000万元,罚金98万元。对刘志钊等50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分别判处十二年零九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2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徐盈雁 钟亚雅)
南宁端涉黑团伙 近日,网上流出多段视频,南宁市苏卢村内,集结了大批警察。7月20日,南宁市公安局举行情况通报会,通报了7月13日,南宁警方在西乡塘区苏卢村一带,端掉一个特大涉黑涉恶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