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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微商产品被指系假药:客服陪聊 利润超十倍

2018-07-28 07:26:3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相城警方认为,颜未来所销售的产品,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清介绍,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之前,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限制为“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目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这一表述已被删除。在实际审判中,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相比,“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和量刑,主要依据所产生的实际后果。在王常清看来,这一法规的修改,也体现国家层面对于药品管理日趋严格,相关处罚措施也日趋激烈。

北京协和医学院药学硕士,资深药剂师冀连梅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微商的模式中,以消毒产品或保健产品,通过“暗示”使用效果来进行销售的情况,实际并不鲜见。冀连梅说,大部分人由于不具备专业的医药知识,在看到“白大褂”、“中草药”等字眼时,心理上会将之当作药品,从而甘愿出高价购买。微商所使用的,正是这样一种“心理暗示”手法,“打药品管理的擦边球”。

冀连梅介绍,从专业角度来说,常人要区分“药品”与“非药品”,最直接的途径,是观察产品的批准文号,“标注是‘药’字就是药品,‘消’或者‘卫’,都不是药,而是消毒用品或保健产品。”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关键词:微商假药陪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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