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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疑遭奶奶长期毒打 母亲:婆媳关系不和迁怒孩子

2018-07-27 14:00:31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参与评论()人

律师:

已构成虐待未成年人

或将面临法律严惩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兴权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适合虐童案的是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此外,根据刑法第260条,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徐兴权认为,如果情况属实,黄光英长期殴打牛牛的行为已经构成虐待儿童,其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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