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也是工作
却没有和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受了伤害也不被劳动法保护!
根据法院公布的案例
小编总结了四种似是而非的“劳动关系”
快来看看你是不是其中一员↓
在校生“兼职”
小李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读书期间,一直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任兼职语文老师。后双方发生纠纷,小李以教育培训机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结果是,小李主张的“劳动关系”未被仲裁机构及法院采信,索要二倍工资也未获得支持。
△资料图
法官释法:
本案中,小李虽年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小李在教育培训机构担任语文老师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
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退休人员“返聘”
老林为一家企业的技术人员,在年满六十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企业技术改革需要,老林被返聘成为技术总监。此后,老林以企业未向其支付平日延时加班工资、未安排其职工带薪年休假等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但均因双方间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未获得支持。
704校花兼职骗局 据“704校花”微信公号介绍,推出“704校花”产品的广西柒零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在南宁注册成立,截至2016年6月,“704校花”共有5万学生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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