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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破非法经营案:违规运输销售劣质柴油

2018-07-25 14:47:29  法制网    参与评论()人

警方发现,合山市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覃某亮,关某伟、夏某武、陈某敬、庞某睿等人一起共5个股东,公司无经营成品油资质,但该公司以生产新型能源产品为幌子违规销售劣质柴油。

每天走货150至300吨不等

专案组判断,这是一起集货源组织、非法储存、生产销售、物流运输、资金管理为一体的全链条非法走私、储存、生产、销售成品油案件,具有严密组织的集团性犯罪特征。

由于案情复杂,为实现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和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前期侦查、调查取证和收网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并协调中石化、中石油公司参与收网行动,对查扣的油品及设备进行处置并依法鉴定。

2018年6月5日,在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指挥协调下,专案组抽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精干警力,分成5个抓捕小组,分赴广西、广东、湖南、云南、贵州等5个省展开统一收网行动。

当天,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其中,广西抓捕组抓获覃某亮、庞某睿,广东韶关抓捕组抓获夏某武、关某伟,湖南抓捕组抓获曹某丁,云南抓捕组抓获陈某峰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覃某亮、夏某武等人交代:2017年12月以来,该团伙由夏某武负责联系广东籍的“李鬼”、“阿庆”、“阿坤”等人购进走私柴油,每天约走货150吨-300吨不等,在广东沿海一带的无人码头,利用油罐车接驳走私货轮卸油,再通过陆路运输至储油窝点储存、分销。该公司还采取自建或者租赁储存油库的方式,在云南安宁、广东东莞、贵州贵阳、广西合山、湖南宁远设置储油库及调和加工点,方便油品備存、加工转运、分销,每吨价格低于市场价约1000元,发展分布到湖南、广东、云南、贵州、广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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