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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轮遇台风漂5天:7000人海上漂5天 赔付费用引争议

2018-07-24 12:05:32  央视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邮轮方和旅行社都没能第一时间向游客告知,导致游客产生不满,邮轮方有责任做出赔偿。

二问一旦出港航线变化是否要跟游客协商?

根据《上海市邮轮旅游经营规范》第十六条的规定,在遇到不肯抗力的情况下,邮轮船长有独立决定权,可以决定变更航线或者停止航行。邮轮公司、船员、邮轮码头、旅行社、旅游者均无权干涉,并应予配合。

对此,律师刘巍嵩表示,对于邮轮的航行安全都是由船长来负责,船长享有独立的处置权,其他相关主体都不能干涉。

上海国际邮轮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欣梁:发生极端恶劣天气的时候应该靠泊在锚地,而不应该停靠在码头,因为当台风来临时,有可能造成邮轮跟码头的相撞,给双方都造成很大损失。

正确心态享受邮轮体验购买保险维权

专家表示,邮轮已经从单一的交通工具转为多功能的旅游目的地,一进入邮轮,享受各种服务开始,就已经代表旅行的开始,前往某个目的地,只是其中一个途径地,而不是必须品,享受过程同样重要。

此外,由于每年的3月份大雾天气和七八月份的台风天气,游客在出行前必须要考虑客观天气情况,除了要调整心态,做好可能调整靠港地甚至是取消靠港地的心理准备,还可以通过额外购买保险的方式减少损失。

目前,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已受理相关投诉,并正在进行调解。

一旦发生纠纷,旅游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与邮轮公司、旅行社和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协商;

向消费者协会、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向交通、旅游、市场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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