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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轮遇台风漂5天:7000人海上漂5天 赔付费用引争议

2018-07-24 12:05:32  央视新闻    参与评论()人

7000人海上漂5天赔付费用引争议

登岛不成后,船方再次通知取消登岛改为海上巡游,这让本就打算登岛游玩的一些游客更加不满。

游轮遇台风漂5天 游客:台风险情未通知

游轮遇台风漂5天

游客成先生:船上有上海、浙江、东北、江西等各地的旅客,说实话坐这个邮轮游非常希望能到日本上岸游玩,结果白白在海上过了5天。没有登岛,那船的靠泊、登岛、大巴等没有发生的费用,按理说应该是退还给乘客的。

喜悦号所属的诺唯真公司对此事的官方说明中,船方对两次无法靠港做了相应的解释,同时为游客购买了一份保险,表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行程受到影响的游客均能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但对港务费并没有提及。

对此,上海旅游法治研究中心特邀专家刘巍嵩律师表示,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因为目的地港的变更或者取消有相应的费用没有产生的,这些费用称之为可退费用,旅行社和船方有义务退还给游客。

游客有权事先知情船长有权独立决断

一问游客上船前后都不能改变自己的行程吗?

根据《上海市邮轮旅游经营规范》第十七条的规定,在邮轮旅游行程开始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邮轮延误、不能靠港、变更停靠港等情况的,邮轮公司、旅行社和邮轮码头应第一时间向旅游者告知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邮轮航线变更情况、解决方案等内容。

对于邮轮公司来说,较为稳妥的做法是即使在船舶出港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也有必要将可能出现的情况在登船前告知游客,由游客自己来决定是否放弃出行。放弃的游客在付掉相应已发生的费用后可以拿到船方剩余的费用;如果游客认为没问题,便可继续体验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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