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30件详情。
一、北京言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设网站多次发布“经过正统开光的本命佛守护神,长期佩戴能够清除负能量,使佩戴者改善跌宕起伏的运势,摆脱诸事不顺的厄运,化解流年凶灾,财源滚滚来”、“对于家庭不和,破财,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等,本命佛也是必须的选择”等迷信色彩的广告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18年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二、恒大地产集团天津世博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官网宣传温泉功效中使用了“有助于平衡神经功能,健胃整肠,促进机体的消化、吸收、代谢功能,对风湿痛、痛风、关节炎等疾病有较好疗效”等与医疗用语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三、天津河东中科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发布的医疗广告宣传了减肥的5种诊疗方法,并附有4位减肥医生的基本情况、擅长的治疗类型以及照片。还有5位患者的成功案例,并附有患者照片以及在患者其医院治疗减肥前后的对比照片,其网站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广告成品样件不符,大部分内容未经审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