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时候的贾某还觉得不够解气,他再次拿出打火机,点燃了不远处垃圾桶边的垃圾,等到火势蔓延至整个垃圾桶充分燃烧后,贾某又将路边的一辆共享单车踢进垃圾桶的火堆中。随后,发现前方不远处有警车,贾某迅速逃离了现场。
虽然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可能违法,但贾某始终抱着侥幸心理。在放火时,他仔细观察过四周,确定周边没有人和探头才放火,随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所以事后他认为这事完了。但天网恢恢,2017年9月11日,警方将贾某抓获归案。经鉴定,贾某的放火行为致使一辆自行车、一辆助动车和一辆共享单车损毁。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指出,贾某为发泄心中不满,连续实施放火行为,虽然经过消防员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但其放火地点周边有居民居住,其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已经构成放火罪,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蹭网被驱赶,大学生竟放火泄愤2017年9月9日凌晨,正在巡逻的民警突然发现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大田路路口附近有一辆自行车和一部燃气助动车正在燃烧,向东不远处还有一辆共享单车和一堆垃圾在燃烧。
原标题:蹭网被驱赶,大学生竟放火泄愤2017年9月9日凌晨,正在巡逻的民警突然发现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大田路路口附近有一辆自行车和一部燃气助动车正在燃烧,向东不远处还有一辆共享单车和一堆垃圾在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