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亲笔道歉信
原标题:马苏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须道歉并赔偿3.5万
新浪娱乐讯7月9日,演员马苏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李某(新浪微博账号“雾风”)因公开发布不实内容被判构成对马苏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博置顶向马苏公开致歉(持续7日)并赔偿马苏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马苏其余名誉维权及刑事自诉案件亦在依法审理过程中。
随后,马苏工作室转发该微博,并配文称:“今年年初以来,一些网络造谣者散布大量有关马苏的不实信息,对马苏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为维护马苏的合法权益,我们陆续向这些造谣者提起诉讼,经过一系列司法流程,目前已有第一例胜诉案件。后续我们仍将对网络谣言保持零容忍,其余诉讼案件有结果我们会第一时间向公众告知。”
而今日早些时候,被告人也在自己微博置顶了道歉信息,他写道:“尊敬的马苏女士:本人曾于2018年1月17日在个人微博账号发布了一些博文、文章,内容实质上是本人为了蹭热度、博眼球而人为捏造、散布的,确实构成了对您的侮辱、诽谤,侵犯了您的名誉权,使您遭受到严重的困扰与伤害。为此,本人对您表示诚挚的歉意,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情形。”
延伸阅读:
马苏状告微博大V一审胜诉,获3.5万元赔偿及微博置顶公开致歉
7月9日,经常为明星打官司的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微博,“演员马苏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李某(新浪微博账号“雾风”)因公开发布不实内容被判构成对马苏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博置顶向马苏公开致歉(持续7日)并赔偿马苏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马苏其余名誉维权及刑事自诉案件亦在依法审理过程中。”
网友还以为马苏胜诉的是“黄毅清一案”呢,结果是从来没听过的“雾风”,但从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微博的最后一句“马苏其余名誉维权及刑事自诉案件亦在依法审理过程中”可以看得出,“黄毅清一案”近期可能也会“浮出水面”。
微博认证为“雾风”的大V都说了马苏什么?据该律师事务所的案件播报的说法,“雾风”曾于2018年1月17日在微博中发布了涉嫌严重侮辱、诽谤马苏的博文及文章,内容涉及“做头发”“皮条客”等。
据悉,因为一篇“侮辱性文章”,“雾风”将赔偿马苏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同时微博置顶向马苏公开致歉(持续7日)。目前,“雾风”已发微博开始了致歉。
马苏原标题:马苏维权案胜诉赔偿3.5万 被告手写道歉信7月9日,演员马苏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李某(微博账号“雾风”)因公开发布不实内容被判构成对马苏名誉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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