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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诉明日之子与毛不易侵权:赔偿300万 法庭见(2)

李志诉明日之子与毛不易侵权:赔偿300万 法庭见(2)
2018-07-03 10:44:38 凤凰娱乐

1,年初《明日之子》全国巡演,毛不易老师未经授权翻唱我的歌曲,在我方抗议之后深情款款的道了歉。

这才几天,居然就没有联系方式了?况且节目中的翻唱人还是毛不易老师所推荐。

2,著名音乐人树子表示他的歌曲也被《明日之子》侵权,微博上未经证实的类似侵权还有若干。

3,文静老师的邮件除了客套的抱歉之外,全是牛逼哄哄的商业洽谈气氛。

有一次在杭州和某业内朋友聊天,他说“最烦你们这种只会要1块钱精神损失费的死文艺青年”。

虽然当时面子上挂不住,但是想了一段时间,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们害怕被舆论说是为了钱去维权,从而忘了维权本身是对的,忘了维权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侵权。

就是因为我们总是只要1块钱,所以不良企业在侵权方面几乎没有成本。

对于多数商人来说,只有实实在在的罚钱,甚至罚到企业破产,才会让它对法律敬重。

所以在这之后,我们起诉包括酷狗、酷我、XX卫视……在内的诸多企业时,都提出了中国法律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

对于《明日之子》,我有三点想法:

1,赔偿300万。100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是年初毛不易老师的演出侵权费,100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

2,法庭见。

3,不接受其他建议。

李志诉明日之子

李志诉明日之子节目组与歌手毛不易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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