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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城村委会换届贿选案宣判:3名乡镇干部因玩忽职守获刑(8)

山西交城村委会换届贿选案宣判:3名乡镇干部因玩忽职守获刑(8)
2018-07-01 00:31:01 中国青年网

法院还提到,陈俊强身为天宁镇副镇长、柰林村包村干部、天宁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综合业务组组长、政策咨询组组长,在天宁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协调、指导柰林村“两委”开展各项工作,

但其在天宁镇柰林村换届选举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柰林村选举过程中候选人严重贿选违法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使贿选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控制,导致发生公开贿选活动。

同时,陈俊强未严格执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致使柰林村委换届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违法,另外对贿选事件发生后的信访举报问题未引起重视,对贿选举报件处置方式不当,进一步激化矛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判决书显示,冀斌、闫劭攀、陈俊强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

交城县人民法院委托交城县司法局对冀斌、闫劭攀、陈俊强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以及居住地村委的意见等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交城县司法局同意对上述三人适用社区矫正。

鉴于上述情况,冀斌、闫劭攀、陈俊强三人因犯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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