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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伙同他人劫杀黑车女司机 7年后自首获刑8年

2018-06-16 07:46:5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因只有口供而无其他证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14年8月31日对侯某作案不起诉的决定,同年9月2日,侯某获释,案件也就此中断。

另一嫌犯自首案件“尘埃落定”

去年5月8日早上6点,22岁的沈强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派出所投案自首。在一个网吧担任网管的何某对民警说,其和侯某抢了一辆黑出租,杀了女司机。

13岁就来北京打工的沈强供述,案发时他只有14岁,刚刚辞职,认识了同样不想工作的18岁青年侯某,并两人商量去“搞点钱”。“搞点钱的意思就是去抢劫。”沈强告诉警方,他和侯某前往北京西站打算抢黑车司机,并且商定如司机反抗就用腰带勒。

案发当晚,两人在车站广场附近等了很长时间,最终注意到了正在揽活的何女士。

沈强回忆,凌晨一两点钟,女司机开车行驶到亦庄地区,侯某让何女士停车,掏出刀让其交钱,在何女士喊叫时,侯某和他用腰带勒住对方的脖子,直至何女士不再挣扎。

沈强说,他摔碎了车上的导航仪,翻出500元和一枚戒指,“但戒指是铜的,干这么大的事儿才拿到这么点钱,我们觉得丢人,后来没再联系过”。

沈强的投案,印证了侯某此前的供述,也使这起案件最终“尘埃落定”。去年8月12日,被通缉的侯某在广东省东莞市再次归案。

少年潜逃7年称被同一噩梦折磨

今年4月26日上午10点,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侯某、沈强抢劫案。

此案开庭时,何女士72岁的母亲来到法庭,老人向两名被告人提出要求共计赔偿180余万元。何母称,女儿出事后为等待凶手归案,她和老伴为此案在北京呆了8年,夫妇俩一直以捡废品为生。

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福海为沈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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