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北京发布新政 非京籍人才共有产权房实行封闭管理

2018-06-15 16:15:18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坚持“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引才需要,制定建设筹集、申请条件、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等实施政策,筹集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全市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根据全市人才工作需要,统筹部分房源面向市级引进人才分配。

意见反馈途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18年6月22日17:00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传真:59958423

邮箱:rczfzc@sina.com

面向人才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房源筹集

各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结合本园区各类人才的实际需求,优先利用园区规划的居住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列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园区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为成套住房,也可为宿舍型住房。成套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可根据人才需求,按照相关程序申报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建设条件、人才结构、实际需求、职住平衡等因素综合确定。园区管理机构也可在园区周边,通过长期租赁集体租赁住房、收购社会存量住房、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各区人民政府可在人才聚集区域,通过新建、改建、长期租赁集体租赁住房、收购社会存量住房、调剂已有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

(二)分配管理

人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无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

2。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

3。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