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挥霍 一个人把控财务事宜
在国信嘉源房地产公司里,王某仅仅是月薪3000多元的普通员工,并不是公司的高层领导,那么,他怎么会把一家大型企业的资金掌控在股掌之间,随时挥霍,毫无顾忌呢?
王某一开始只是担任公司的出纳会计,但是在2015年,主办会计离职后,公司没有另外安排人,而是让王某兼任主办会计,他一个人把控了公司所有的财务大权。
镇江市京口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董贝冰: 正常的情况应该是两个人,一个出纳一个现金会计,这个(公司)就他一个人,所有的公司印章,法人的印章,都是他一个人管。也没人查,他就肆无忌惮地开始大额的,从(每笔)一万,两万这样子,后来直接到十几万。
从2015年到2017年,王某的公司一直没有组织审计工作,也没有领导监督王某的账目。
镇江市京口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董贝冰: 这个公司是70%是国有股份,30%是一个民营企业(投资),民营的这个老板派过来的这个会计(王某),国有控股的这一边认为(民营企业)这边会有监管;那么民营企业股东这一边,认为国有企业会给他监管,就是两边可能都忽略了这一块。(导致)他没有人审批,用多少他随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