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处“职工公寓”的所属地块为工业用地,产权期限50年,规划用途是建设粮仓、办公室和基础设施。2016年6月,徐水区住建局宣布,此处地块不具备建设、销售商品房的功能,所售“职工公寓”也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将叫停泰达地产的售楼行为,并将作出进一步处罚。此时,外界尚不清楚,这处违规地产项目是挪用购粮贷款建设而成。2016年8月9日,由于骗贷案案发,张志信被刑事拘留。司法文书记载,这处地产项目已由其他公司接盘并处置,相关资金用于归还农发行贷款。
今年5月27日,双隆公司代理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向1℃记者表示,一审宣判后,双隆公司案件中的相关被告方均没有提起上诉,对案件其他问题不便发表意见。
双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二田的代理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少军则告诉1℃记者,双隆公司一案事出有因,所欠贷款无法归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粮食市场波动造成的正常经营性亏损,所有贷款都用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并未挪作他用;案发后,双隆公司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将公司财产进行了处置,同时变卖了个人住房及亲属的房产,所得款项已全部用于归还农发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