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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国外抗癌药未入市前:出境购买或寻求代购

2018-06-08 13:40:4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刘涛是那些掌握购买渠道的人之一。

用药移植五年后,他恢复良好,开始正常的工作生活。他告诉记者,康复期间,经常有病友找到他咨询买马法兰的事情,出于好心,他就将自己的渠道推荐给别人。时间久了,找来的病友越来越多,他就组建微信群,如今成员已有几百人。

他坦言,自己推荐并非为挣钱,只是想给病友介绍一个安全的渠道,以免被药贩子欺骗或买到假药。刘涛也不会向供货人收取好处费,“但对方会主动给我发个红包表示感谢。”

“假药”困境

刘涛也有自己的忧虑。“我知道这个药是没有审批的,帮忙介绍买药也有风险,但是病友相信我,我又不想看到人家无药可用。”

他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代购抗癌药涉案者不乏先例。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仅去年,就有4起涉嫌非法生产、销售进口抗癌药的案件,马法兰均在其列。

今年年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涉案总金额超千万元特大“假药”销售案件,主要涉案人员被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被告人从境外采购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药品,走私入境后售给患者,涉及数量较多的有马法兰、格列卫、易瑞沙等抗肿瘤药品。

而这起案件,就是当下马法兰代购市场的一个放大版。

在有关部门严厉查处的同时,不少代购抗癌药案件也引发争议。

2002年,江苏人陆勇得了癌症,靠高价药物维持生命,后来他找到去印度买便宜仿制药的方法,数千病友让他代购,也因此引来诉讼。2014年7月,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事发后,1002名癌症患者在联名信上签字为他声援。第二年初,沅江市检察院对“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案”撤诉,并解释称“陆勇的行为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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