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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查处部分区县执法不规范交警 有人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

2018-06-08 11:01: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8日电 6月7日,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报,查处部分区县交警大队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行为,并对相关交警进行处罚。

  针对网友反映洛阳市部分县区交警大队在查处大货车违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

  经查,发现伊川交警大队中队长张某存在违规执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等情况,伊川县公安局已对张某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中队长职务,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晋某进行诫勉谈话,对敲诈勒索当事司机的停车场管理人员李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责令其退还违法收取的1100元现金。新安、乳宁、洛阳伊滨大队民警在执法中存在使用法律条款不当、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已责成各大队立即予以纠正,并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及当事民警进行责任追究。

  针对民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洛阳市交警支队已在全市交警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法规范化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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