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焦点一:莫焕晶的作案动机及案发后是否主动施救?
围绕着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及受害方代理人,就莫焕晶的作案动机及案发后是否主动施救进行了辩论。
受害方代理人林杰说:“我们认为构成放火罪,因为主观上,她为了放火准备了很多工作,她的目的也是追求放火,案卷里也完全反映出她是为了追求放火的效果,她符合主客观上放火罪的要件。另外,确实在这样一个小区的范围楼层里危害了不特定人员,这符合放火罪的特征,公诉机关对放火罪的定性没有问题。”
在经历此前辩护律师党琳山退庭风波之后,此次,莫焕晶的辩护律师由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其中一位是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小辉。他认为,从证据材料来看,莫焕晶与朱小贞一家平时关系很好,没有造成人死亡的主观恶意,同时事发后采取了一系列救火行动:比如曾经摁下墙上的火警按钮、让保安赶紧救人等。
但受害方代理人不认可莫焕晶及辩护人的意见,并提出增加故意杀人罪。代理人林杰说,被告人莫焕晶自己供述4点55分点火,随后朱小贞发现起火,让她报警,根据报警记录,莫焕晶在5点10分才拨打了报警电话,在案发之后,她没有积极有效的救援行动,放任火势蔓延。恳请法院判处莫焕晶死刑立即执行。
辩论焦点二:物业消防是否存在责任,能否因此减轻莫焕晶罪责?
除此之外,双方的控辩焦点还在于:物业消防在灭火救援中是否存在责任?是否能因此减轻莫焕晶的罪责。
庭审过程中,公安部灭火救援专家伍和员在内的两名有消防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内容包括火灾扑救、火场救援及消防设施中的专业性问题。针对法庭提问,伍和员表示,在火灾扑救中,应该开启室内消火栓灭火,如果供水方面有问题,泵房加压;如果水压仍受影响,要用消防车向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供水,这一动作也无效之后,才是用消防车铺设水带救援。
原标题:“杭州保姆纵火案”终审宣判:莫焕晶死刑,定案!中国网浪潮资讯(记者张渊)6月4日下午,杭州保姆纵火致一家四口死亡案二审在浙江省高院公开宣判,浙江省高院驳回莫焕晶诉讼请求,执行一审死刑判决。
保姆纵火案宣判: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驳回被告上诉原标题:维持死刑 浙江高院二审宣判“杭州保姆纵火案”央广网杭州6月4日消息(记者张国亮)2018年6月4日1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