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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死刑原判

2018-06-05 11:06:2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此外,浙江省高院认为,公安消防救援不存在不尽职尽责的情况,莫焕晶的放火行为是导致本案后果发生的唯一原因。

浙江高院还认为,水压不足等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4名被害人死亡之间不存在实质上的关联。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导致水压不足,对火灾所造成财产损失的扩大有一定的关联。但物业管理的不足是莫焕晶放火前已经存在的状态,而非莫焕晶实施放火行为后的外力介入因素,与本案危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多因一果,不能成为减轻莫焕晶放火罪责的法定理由。

莫焕晶辩护律师吴鹏彬在二审宣判后告诉记者,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浙江高院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法院在复核死刑的时候也会听取律师和莫焕晶本人的意见。届时,他和仝宗锦将继续向最高法陈述自己的观点。

二审宣判后,受害者家属林生斌在微博上发出了刑事裁定书的照片,并说到:“已经宣判的这个,罪有应得。尚未审判的那些,也在路上了。”5月21日,林生斌向包括物业、家政、消防等在内的9家单位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总额共计1.3亿元。

延伸阅读:

杭州保姆纵火案再开庭被告人认罪被害人庭中向其投掷水杯

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记者周益帆张国亮)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经历被告人辩护律师党琳山退庭之后,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昨天(2月1日)上午9点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被告人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莫焕晶当庭认罪。

杭州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期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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